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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要求集中办好国家科技奖

2000-01-05 来源:生活时报 李海清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4日讯(记者 李海清)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配套规章,《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日前出台。这一办法特别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通力合作,集中力量办好国家科学技术奖。

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不再设立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所属部门中,只有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可以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且内容只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其他部门不再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

管理办法还规定,省级科技奖励数额和等级,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条例”和“改革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区具体实际确定,要求严格控制奖励数额。

中央、国务院各部委所属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及其完成人,可以在成果实施应用地或者本机构所在地参加省级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受理的部门和相关评审机构都应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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